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

劇本片段介紹之一〈逼不得已的不算嗎〉

詩人來到和前女友的曾經一起住過的房子,面對前女友,既彆扭又莫名的情緒總在一出口就洩了心底的在乎,過去熟悉的一切不在現在的關係之中,相愛或不相愛的原因為什麼還是需要被討論?(作家:水毓棠飾演、詩人:鄭尹真飾演。)(Photo & Text by C.)




【劇本摘錄】
作家:我就是不懂妳幹嘛那麼愛印度!
詩人:……因為他們連破傘都願意修!
作家:我不是用「結果」來衡量事情的,妳應該很清楚。
詩人:那不愛的人們是如何相愛?妳就是把分手當吃飯把談戀愛當寫作。
作家:如果妳還是這樣說我也沒辦法。是的妳還在我心裡,但也沒剩多少了。是啊!我應該決定先結束舊的還是先開始新的?我討厭這樣的我自己,為什麼我會變成這個顏色我本來不是黑色深黑的嗎?(小崩潰)越摸越黑越擦就越髒…為什麼我們可以生活在一起卻不能相愛?
詩人:我愛妳啊!妳騙人。妳根本沒寫我對不對?



作家與詩人用文字談戀愛,在字裡行間她們推敲感情的重量掂量自己的重要,卻無法從字裡行間找到相處的和平與生活的安適,愛與不愛,那時間點的起始和結束,總是在分手之前之際以及之後被一再再檢視,想找出一個邏輯告訴自己,「歐~對!如果當時那樣,就不會分開了。」想找個解釋讓自己能夠願意放過自己,「難怪我跟她不適合,不就是因為…」

而這些就是全部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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